4月20日,海星股份(603115)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5,338,158.45元,同比增长3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87,704.58元,同比增长75.8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467,997.74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76,215,905.07元。
、营业收入2021年比2020年增加42,662.15万元,同比增长35.01%,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在2021年全部达产增加了产能,同时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增加营业收入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比2020年增加9,541.92万元,同比增长75.87%,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长,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推动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挖潜增效,增加公司盈利所致。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721.82万元。董事长周小兵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5.68万元,董事、总经理孙新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1.88万元,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苏美丽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44.27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64,724,110.81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10,879,942.80元,分配股利156,000,0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21,087,994.28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8,516,059.33元,资本公积1,206,580,096.25元。
公司拟定:以现有总股本239,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79,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11%。此方案仍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海星股份主要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