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青农商行(002958)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6,758千元,同比增长7.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549千元,同比增长3.5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0,283千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164,413千元。
本行2021年利息收入为166.2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25亿元,增幅为9.37%。本行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规模增加。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537.27万元。执行董事、董事长刘仲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57.05万元,副行长王建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04.46万元,董事会秘书隋功新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6.63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红利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呈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青农商行经营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