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神通科技(605228)近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8,836,825.77元,同比增长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49,806.22元,同比下滑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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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306,854.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76,503,531.54元。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5,518,987.38元,同比下滑128.01%,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上升汇兑收益增加导致;研发费用83,373,973.17元,同比增长28.25%,主要系本期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745.81万元。董事长方立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00.85万元,董事、总经理朱春亚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11.53万元,董事、财务负责人张迎春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27.58万元,董事会秘书吴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9.54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49,806.2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8,355,054.9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以及相关监管问答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公司为保证可转债的顺利推进,同时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拟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为保障合理投资回报,执行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将视发行可转债的进程考虑利润分配事宜。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神通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非金属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饰件系统零部件和模具类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