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上旬投票否决后,6月22日,欧洲议会终于“统一”意见,欧洲议会通过了三项气候变化相关的重要欧盟法律草案,分别是:
涉及碳排放交易系统(ETS)的改革
(资料图片)
被称为“碳关税”的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相关规则修正
以及设立社会气候基金(SCF)
欧委会草案、6月8日拟投票方案与新规则具体内容对照如下表:
C欧洲议会以450票赞成、115票反对、55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碳边界调整机制!因为征税范围调整,将对中国制造业产生不利影响。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扩大纳入行业将增加我国企业碳成本。新规则将对新增纳入行业的出口带来一定影响。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有机化学品出口共计2114.7万吨,出口金额为692亿美元,其中根据化学品平均产值排放计算2021年我国化学品出口对应排放超过1000万吨,出口欧盟也占到一定比例,CBAM正式启动需要缴纳的碳成本粗略估计在2-5亿欧元之间。另一方面,CBAM机制推动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的退出,将增加欧盟整体产品的成本,也将促进我国欧盟进口产品价格的上升,促进相关行业下游产品价格的一定程度上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淑翠表示,欧盟碳关税将降低中国相关产品贸易竞争力,对相关行业出口造成冲击,以及倒逼中国加速实现能源转型,尽快完善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
不仅如此,欧洲这项法案还会增加电力间接排放将加大绿电消费需求。欧委原草案并未将电力间接排放纳入CBAM范围,但新规则明确提到纳入电力间接排放。对于我国出口型企业而言,在生产中使用绿电,将降低企业的间接排放量从而降低企业的CBAM成本。当前,绿电交易在国内是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CBAM价格的传导作用,有可能成为促进国内绿电开发与消纳的重要积极因素。
当然,当前国内外环境的多变性预示着CBAM的进程仍有变数,其规则也将持续变化。就碳关税这一机制本身而言,欧盟碳关税是起点,但不会是终点,以美国、加拿大为首的发达国家对于设立自身碳关税机制的动作越来越频繁。因此,对我国企业而言,短期来看,可以利用机制不完善或者过渡期等阶段性特点来延缓或降低碳关税付费,但从长期来看,唯有通过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化转型和提高碳管理能力,才是应对国际间碳关税机制发展的根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