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改造施工安全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电网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和检修工作任务,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加强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要求全面加强配电网改造升级、生产检修等工作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到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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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合理可行、安全可靠的时间进度表,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避免因“赶时间、抢进度”忽略应有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必备的手续,进而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影响改造施工工作进展和电力可靠供应。
要切实加强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将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等人员纳入正式员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安全教育及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网改造施工安全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6〕249号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近期,电网企业在电网改造施工中连续发生两起人身死亡事故。3月30日,广东浩盛建设工程公司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供电公司110千伏白渡供电所进行配电变压器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4月1日,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人员在唐山220千伏罗屯变电站113-2刀闸检修工作过程中,打开-2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触电,造成1人死亡。以上事故暴露出当前部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电网改造施工和生产检修中存在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的情况,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疏漏。
随着全国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的全面铺开,加之电网企业春季生产检修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集中开展,电网改造施工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时间集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电网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电力事故(事件)发生,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电网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各电网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警醒的意识,逐级逐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各电网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配电网改造升级、生产检修等工作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到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和检修工作任务。各电网企业要加强配电网改造建设和生产检修等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工作计划和检修任务,研究制定合理可行、安全可靠的时间进度表,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避免因“赶时间、抢进度”忽略应有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必备的手续,进而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影响改造施工工作进展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各电网企业要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要求,不断总结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建设经验,完善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等各项安全风险闭环管理措施。要切实加强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将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等人员纳入正式员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安全教育及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加强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各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安全作业规程等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的人员管理,确保作业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督,不留死角。作业中应重点关注以下环节:
(一) 加强现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明确作业现场的带电部分和危险区域。
(二) 加强复杂、交叉作业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 加强临近带电设备或有发生感应触电可能的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 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五、落实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事件)信息。各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事故(事件)信息报告。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