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 42288-2022)(以下简称“安全国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国标规定了电化学储能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应急处置的安全要求,标准的实施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消防验收、运行维护等提供了重要实施依据。
本文对安全国标中六条主要条款进行剖析:
5.1.1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设备应通过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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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储能系统核心设备需送至专业检测检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目前,主流储能核心设备具备型式试验报告已成为大多项目设备招投标的基本门槛,多数厂家储能产品如单体电池、电池模块、PCS、BMS均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5.4.4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和直流侧均应配置断路器。
解读:储能变流器交流侧配置断路器是目前行业的通常做法,但对于目前最广泛应用的集中式储能拓扑,由于直流侧电池簇并联数量的增多,短路电流水平已超过现有直流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因此,行业一般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电流保护电器。
5.6.5电池室/舱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烟感探测器等火灾探测器,每个电池模块可单独配置探测器。
解读:随着行业对磷酸铁锂电池热失控机理的认识,由于热失控会析出H2、CO、烷烃类等可燃气体,在电池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已逐步成为国内外标准的要求,例如国标GB 51048、美标NFPA 855同样提出相关要求。但配置何种可燃气体探测器类别仍有争议,例如H2可燃气体探测器由于电化学催化机理,寿命较短,对后期的运行维护带来不小的挑战。
5.6.8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解读:由于现有灭火介质难以完全抑制磷酸铁锂电池的复燃,水消防系统作为储能电站保底兜底的手段,也是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基本配置。
5.6.10电池室/舱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锂离子电池室/舱自动灭火系统的最小保护单位宜为电池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可单独配置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远程自动启动和应急手动启动功能。灭火介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和降温性能,自动灭火系统应满足扑灭火灾和持续抑制复燃的要求。
解读:此条为安全标准行业最为关注的条款之一,相对征求意见稿中“最小保护单元应为模块,每个电池模块宜单独配置探测器和灭火介质喷头”,由于目前电池模块配置探测器和喷头等成本极高且技术难度较大,引发行业较大争议。实施稿改为自动灭火系统“宜”为电池模块,尽管措辞严苛程度下降,但对于消防安全标准,“宜”一般建议执行,但模块级消防设备如何配置并无明确定义,对于行业关切的电池模块内是否配置探测器、灭火介质喷头或探火管,实施稿措辞改为“可”,作为建议来执行。
自动灭火系统在消防控制室或主控制室配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同时在就地配置应急手动启动按钮,从而实现快速精准的灭火。
磷酸铁锂电池的灭火介质行业目前一般采用七氟丙烷、全氟己酮、细水雾、气溶胶等,由于现有灭火介质在抑制复燃方面的具有较大的难度,安全标准同国标GB51048征求意见稿一样,并未明确推荐灭火介质,仅从扑灭电池火灾和防复燃技术角度提出“绝缘、降温、持续抑制复燃”等功能上的要求。
由于全氟己酮在降温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在电化学储能项目中逐步得到普及,特别是在液冷储能设备中广泛使用,随着安全国标的发布,基于全氟己酮的灭火系统市场占用率预计将得到快速增长,但对储能设备的招投标价格将有一定的拔高。
7.2.7电池检修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电池正负极短路,反接和人员触电的措施。
解读:由于电池回路在检修时处于开路高压状态,因此,仍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以及人员触电风险,国内也发生过电池正负极误接造成的火灾事故。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例如,电池模块正负极应颜色区分,接线端子具备结构性防反接功能,储能系统维护时应断开电源主回路开关,穿戴绝缘手套和结缘靴等。
安全问题始终是悬在行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磷酸铁锂电池的未来发展前景,安全问题刻不容缓、不容回避,安全国标的发布对于保障电化学储能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