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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202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
2022年,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国新增25个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累计完成2.1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4.6万余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启动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推进县城及县级市黑臭水体整治,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国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将14种新污染物纳入重点管控清单。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