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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八届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上,国家能源局指出,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围绕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规模化开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统筹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送出、并网与消纳,预计2030年开发规模约9000万千瓦。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非常丰富,离岸200公里范围内,我国近海和深远海风能资源技术开发潜力约22.5亿千瓦。截至2022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已突破3000万千瓦,持续保持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全球第一。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制修订,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示范,建设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
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2月26日,在2023年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上,国家能源局表示,今年将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据风芒能源了解,《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深远海海域用海管理体系(国家统筹、集约集中用海、核准主体、专属经济区用海管理体系)等管理措施进行研究,为深远海海上风电顺利开发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