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高崇:追求卓越,奋斗在热爱的事业上
——访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执委胡高崇律师
文/李婵利
胡高崇律师现任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执委、高级合伙人、劳动人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业务能力在业界享有盛誉,连续三年被《LEGAL 500-The Asia Pacific》评为“特别推荐”律师,并入选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争议解决榜单、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且蝉联《商法》杂志“The A-List 法律精英”榜单,个人实力之强,由此可略见一斑。
在法律与商务方面,胡高崇律师思维敏捷、经验丰富,多年来,他带领团队持续为众多行业龙头企业提供劳动法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比如: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以及劳动争议事务,包括参与处理招聘入职、绩效管理、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批量裁员以及竞业限制与股票期权激励纠纷等相关事宜;同时,他还代表机构客户参与处理股权转让协议、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侵犯商业秘密等相关纠纷;尤其是在劳动与雇佣及争议解决方面,他能够精准地把握劳动法律规范与裁判口径,从而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争议焦点,并以完善的诉讼策略为企业高效率地解决劳动争议;在了解客户利益诉求与商业模式的基础上,他将法律和商务融会贯通,为企业在劳动管理流程规范及风险防控等事务上提供可落地实施的专业性建议,规避许多潜在风险,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在平时生活中,胡高崇律师为人踏实勤勉,又热情洋溢,可谓是:法内专心,法外热心!他根据自己过往经验,给各行各业涌现的创业者提出了三点建设性建议:一、在商言商,清楚划分利益边界,并用书面方式加以确定,切不可给后面利益分配环节留下任何隐患;二、建章立制,树立规则意识,以制度促进发展,像人事管理、商事交易等方面都离不开规章制度;三、树立留痕意识,法庭之上证据为王,须知道:裁判者是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来认定法律事实的。
据了解,胡高崇律师一开始是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工作了近7年,在此期间,他接触了大量有关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的案件,从而积累了办案经验,其能力也得到了锻炼。从法院离职以后,他选择在商事法律领域继续深耕,2015年他入职了一家公司制的精品化律所,期间服务了大量的机构客户,并在工作过程中,逐渐走上专业化的道路。他很清楚,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只有靠专业方可长久立足,为此他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人生道路上,有时一个转身,不仅是一种智慧、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幸运。据他回忆,在刚转型成为律师之时,遇见了一位“律师师傅”,说了一句:“做诉讼律师,痛苦翻倍,快乐翻倍。”至今让他铭记在心。在某种意义上,作为一名诉讼律师,有时候在第一时间捕捉到案件细节就足以影响案件结果的走向,例如,在庭审中的质证环节和辩论环节,律师对案情切入的一个点、代表当事人陈述的一句发言,都很可能影响到法官的心证,继而影响裁判结果的走向,反之亦然。简单说:诉讼律师就是一份集“压力、挑战、成就感”于一体的职业。
在大数据时代,客户了解信息的途径更广、接触的律师更多、选择的自由度也更大,致使律师行业竞争会更加激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们都会面临各种压力及挑战。当然,有压力才会有动力,胡高崇律师表示:就律师个人而言,要在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的同时,积极调整思路,利用新媒体平台兴起的时代背景,有意识打造个人IP,塑造好个人形象,通过弱链接的方式拓宽客源,让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对于律师团队而言,可以通过提高效率、挖掘潜力、整合资源等方式在单位时间内产出更大价值,未来,律师事务所需要加强中后台的建设力度,强化中后台的服务能力,只有当中后台的服务力量足以为律所的发展、壮大提供保障之时,律师才能更好地集中精力发展业务、服务客户。对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团队而言,建立一种“简单、透明、公平”的规则必不可少,在强调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要注重事务所和团队品牌的维护,打造一个互利共赢的律师生态圈,以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皆能赢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如今,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社会素养知识也在不断迭代,其律师行业也出现了更多新情况、新课题,比如:现有法律是否能跟上社会的发展?律师在其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呢?对此,胡高崇律师从专业角度客观分析:在宏观上,立法者可以通过制定、修改法律法规的方式不断更新法律规范,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在微观上,现行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在某些细分领域稍微滞后于社会发展,例如,在特殊激励纠纷方面,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纠纷应当定性为何种争议、适用何种解决路径,目前我国尚未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和司法指引。对此,有人认为应当定性为劳动纠纷,他们认为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本就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而由关联主体向劳动者授予的;也有人认为应当定性为商事纠纷,尊重管辖约定和法律适用的约定,关于此类纠纷,亟待统一裁判尺度。因为法律本身无法对未来进行预知,也就决定了法律天然具有滞后性的特点,胡高崇律师则表示:当面对立法空白之时,律师们不仅要呼吁立法以树立规则,还要通过案例研究和法理分析,以既存的判例及法理来说服法官,从而证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维护客户的利益。毕竟,律师的工作就是利用法学理论及现有法律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古人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律师们要维护客户利益,就要在客户利益和现实世界中寻找和谐的平衡点。为此,胡高崇律师鼓励律师们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专业与温度并存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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