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家银行均表示,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自9月25日起接受客户调整申请,后续进展还请及时关注各家银行官网、手机银行、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
哪些存量房贷利率能调整?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商住房贷款等,能否申请?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各家银行在问答中均明确表示,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贷款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也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对于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调整利率水平。
办理贷款时不是首套房的,能否调整?
建行表示,这个取决于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例如,如果您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 “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地区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此外,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上述情形下,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仍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标准,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到多少?
调整后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该笔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利率调整幅度及规则以银行后续公告为准。
此外,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贷款拟调整到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中行和建行表示,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本次调整不涉及LPR变化,是调整加减点。
例如目前LPR是4.2%,您的贷款按加80个点执行,则您现在实际贷款利率为5%(4.2%+0.8%),如果您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10个点,则您存量贷款调整后不得低于LPR+10个点,调整后您的贷款利率最低为4.3%(4.2%+0.1%)。
两种调整方式如何选?
通知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调整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农行表示,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定价水平一致。该行主要采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办理。
工行也表示,考虑到操作的便利性,主要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方式。
申请存量房贷利率下调,需要哪些材料?
中行表示,首套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供相关材料,二套房贷款客户需提供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地首套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比如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等,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完成后,何时生效?
中行表示,在调整完成后的次日将按照降低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房贷利率是固定利率,能否调整?
光大银行表示,固定利率客户可以向该行申请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利率类型仍为固定利率。
房贷逾期了或已经是不良贷款,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建行表示,符合调整范围但有拖欠的贷款,原则上还清拖欠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实际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工行在问答中称,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支持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需要归还积欠本息后再申请调整。
已办理提前还款,是否可以下调?
农行在问答中表示,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已完成提前还款扣款操作的,不再进行利率调整。如有剩余本金尚未归还的,符合条件的可进行利率下调。二是已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尚未完成扣款的,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撤销提前还款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纳入此次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