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兴业银行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23年第二期暨境内首单用于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以金融力量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该期金融债券发行总规模50 亿元,期限3 年,票面利率2.78%,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发放福建省内小微企业贷款,助力福建全域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据悉,该期债券是境内首单用于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的小微金融债券,受到广泛关注,并吸引了银行、基金、券商、保险等各类投资机构的积极认购,最终获配机构高达33家,全场投标倍数高达2.7倍。工商银行、中金公司等十家机构担任该期债券主承销商。
近年来,兴业银行作为唯一一家总部位于福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持续将对台金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鼓励台湾中小企业来闽发展。兴业银行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对台业务专题会议,建立对台工作高效协同机制,确立15 家对台服务重点经营机构,并开展对台金融服务实地调研,形成对台金融服务综合方案,持续提升对台金融服务水平,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注入兴业力量。截至9月末,兴业银行福建省内分行已为近200家台企客户提供近160 亿元授信支持;为超1000 户台胞提供近4 亿元融资服务,助力福建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中金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表示,通过发行用于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的金融债券,兴业银行能够在获得较低成本中长期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和资源禀赋,第一时间积极响应近期国家两岸政策号召,履行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为探索闽台金融新路、支持两岸融合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