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公布了一则关于对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名不见经传的新鼎盛期货因未按规定报告被点名。
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4号显示,经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蒙银罚字〔2018〕第9号),鑫鼎盛期货呼和浩特营业部及营业部负责人因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有效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于2018年12月被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分别处以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罚款。
鑫鼎盛期货未按规定向福建证监局报告前述事项,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根据证监会令第137号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因此针对上述情况,按照《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鑫鼎盛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落实整改,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持续合规经营。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
曾因具有“资金池”性质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据鑫鼎盛期货官网显示,鑫鼎盛期货成立于1995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国家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内较早的期货公司之一,现注册资金18000万元。股东分别为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8.85%;多快好省(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5%;厦门市鑫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5%;厦门市顺时代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
现任董事长为陈洪生,2015年2月进入鑫鼎盛期货任董事,2016年7月起人董事长一职至今。
现任总经理为胡莹莹,2015年10月进入鑫鼎盛期货,2020年5月29日起人总经理一职,曾任鑫鼎盛控股西北事业部负责人、鑫鼎盛期货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鑫鼎盛期货上海分公司负责人、鑫鼎盛期货副总经理等多职。
值得注意的是,鑫鼎盛期货曾因具有“资金池”性质而受中期协的纪律惩戒。
2018年6月4日,中期协发布的公告称,鑫鼎盛期货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因此中期协决定给予其“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