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行动方案》明确,要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健全重点商品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做好铁矿石、铜、玉米等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及时提出综合调控措施建议,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同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答记者问时表示,“‘十四五’时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以落实上述相关意见为抓手,坚持系统治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构建起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四梁八柱’,促进产供储销各环节有效衔接,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该负责人表示,主要包括三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健全价格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前瞻性,牢牢把握主动权;二是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完善突发应急调控机制,健全以储备调控、进出口调节为主的调控手段,丰富和优化政策工具箱;三是坚持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不动摇,着力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筑牢保供稳价基础。(记者 杨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