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5.7%,比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比上季度回升0.1个百分点。2022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5.6%,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分三大门类看,四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6.5%,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5.8%,下降1.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4.0%,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主要行业看,四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5.4%,食品制造业为71.9%,纺织业为76.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6.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67.2%,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3.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9.4%,通用设备制造业为79.3%,专用设备制造业为77.5%,汽车制造业为73.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79.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78.5%。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11万家左右。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stats.gov/tjsj/tjbz/hyflbz/。
文章来源: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