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首张千万级罚单开出!央行营业管理部近日披露的罚单显示,中金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金支付”)因存在11项目违法行为,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31.53万元,处罚款1195.06万元,罚没合计1526.59万元。
截至7月27日,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23家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被罚,罚没总金额近6000万元。除了中金支付,还有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钱宝科技”)等9家三方支付机构被罚没超百万元。
从被罚原因看,反洗钱不力成为今年以来三方支付机构被罚的主要原因。记者梳理发现,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重点抓“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三个方面。
“一些三方支付机构在反洗钱领域违法行为多发,主要是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自身制度体系的建设、相关人才的储备和科技系统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23家机构被罚没近6000万元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已对23家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包括机构负责人)开出40多张罚单,罚没总金额合计5988.25万元。
其中,易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联支付”)、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安通支付”)、易宝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宝支付”)、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畅捷通支付”)、北京恒信通电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恒信通”)、联动优势、钱宝科技、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乐刷科技”)、中金支付等数十家支付机构被“双罚”。
时任易联支付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谭威强被点名,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负责被罚9.5万元;时任联动优势执行董事、反洗钱工作组组长高章鹏,同为联动优势反洗钱工作组组长并担任总裁的黄蓉,因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9.8万元、8.3万元;时任钱宝科技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罗健、市场部业务拓展组负责人章印、反洗钱中心反洗钱主管朱东波、首席合规官李莉、副总经理戚俊等一众钱宝科技高管对钱宝科技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而被处罚。
从罚没金额来看,最低金额为3万元,在高额罚单中,除了中金支付,还有9家支付机构收到百万元罚单,分别是易联支付(257万元)、易宝支付(291.1万元)、畅捷通支付(389.50万元)、恒信通(302万元)、联动优势(761万元、福建分公司357万元)、钱宝科技(868万元)、中付支付石家庄分公司(144万元)、开店宝支付河北分公司(291万元)和乐刷科技浙江分公司(290.34万元)。
从统计的罚单信息看,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计算,乐刷科技、畅捷通和联动优势3家三方支付机构在今年7个月内已经两次被罚。
具体来看,2021年1月13日,乐刷科技浙江分公司因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被合计罚没290.34万元;随后在5月20日,乐刷科技广西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等违法行为,被罚款80.1万元。
2021年5月8日,畅捷通支付广西分公司因存在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不到位两项违法行为,被罚款4万元;时隔两月后的7月14日,畅捷通支付因存在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要求,违规开展代收业务,未落实特约商户检查责任等违法行为,合计被罚没389.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联动优势不仅频繁被罚,金额还都在百万级。2021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联动优势福建分公司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78815元,处357万元罚款。而在7月13日,联动优势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761万元。由此可见,联动优势今年以来被罚没金额已超千万。
违法高频点:识别、记录、上报
记者观察发现,联动优势两次被重罚均因识别客户身份、报送交易信息、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而这些行为均与反洗钱监管相关。
不仅如此,上文所提到的9家收到百万级大金额罚单的支付机构中,其被罚原因也都涵盖了反洗钱领域,如易宝支付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恒信通存在未按规定留存特约商户入网材料,未落实特约商户检查责任的违法行为。反洗钱已成为央行对非银支付机构的处罚重点,且处罚力度有所加强。
根据统计情况,记者对众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主要围绕着三个方面,分别是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
根据统计数据,“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是百万级罚单中出现的高频违法原因。业内人士指出,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是支付平台的义务,但关于“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内容并不存在一个清晰完整的规范要求,这使得第三方平台在执行识别客户身份的义务时存在弹性空间,作为以盈利为目的市场主体,考虑到效益与成本的关系,多数支付平台对客户身份的识别只停留在形式上,这也导致在具体的监管调查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会因此而“中招”。
同理,在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开户及交易的便利性、虚拟性使得非银支付机构在资料留存与真实性上存在问题,但同样是基于资源投入和成本收益的考量,第三方支付机构大多不愿去完善这一漏洞,该做法为反洗钱监管带来极大的障碍,因此这一方面也成为监管反洗钱处罚的重点。
此外,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数量巨大,监管部门难以在海量的交易信息中精准发掘出洗钱活动的迹象,因此需要支付机构自主实行分析监测,并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但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一方面可疑交易标准并非统一清晰,另一方面上报行为背后还伴随着一系列预警、筛查和复核的系统,这些都阻碍支付机构按规定去落实上报的义务,因此这也成为反洗钱监管的重点所在。根据此次的统计数据,包括易联支付、易宝支付、中金支付、联动优势、钱宝科技在内的近十家支付机构,均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
反洗钱监管再加码
“近年来随着对于‘双反’领域的加强监管,不仅仅是支付机构,其他金融机构所遭受的反洗钱罚单同样有所增加。”黄大智表示,除了监管趋严的因素之外,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出现了很多新型的躲避反洗钱监管的办法,使得机构反洗钱难度加大,进而导致违规增多。
今年3月,央行营业管理部刘丽洪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与央行前几年反洗钱行政处罚相比较,金融机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成为新的处罚点,且成为监管处罚的“重灾区”。
黄大智认为,支付行业成为反洗钱罚单的“重灾区”,主要是由于发展时间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较短,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自身制度体系的建设、相关人才的储备和科技系统都存在一些不足。
黄大智指出,反洗钱领域成为近年监管的一大焦点,既有外部因素推动,也有内部因素作用。“从外部来看,整体国际环境对反洗钱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管越来越严格,中国也在逐渐规范,例如修订反洗钱法等。”他表示,“这也是近两年反洗钱罚单频出的最重要原因,即监管对反洗钱越来越重视。”
央行曾表示,各种金融乱象是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诱因,只有抓住资金流向才能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新时代的反洗钱工作需要围绕追踪资金向纵深发展,防控金融风险。完善反洗钱法是中国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
2021年4月12日,《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由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3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初,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将该法的修改工作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反洗钱仍将是央行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重点整治和监管的领域,对于金融机构,建设合规体系,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这些都将是未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