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安徽省民政厅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衣食冷暖等“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安徽省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
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5元/月
在共同富裕的路上,不能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今年以来,安徽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稳定,全省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实施“低保渐退”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确保脱贫稳定。
同时,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重点针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地方监测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返贫。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也在不断提高。2021年,安徽省各市低保标准比2020年增长4.5%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5元/月,比2020年增长5.1%。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以来,安徽省不断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目前,全省共有95个县(市、区)、1210个乡镇(街道)实现审批确认权下放。
为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安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完善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等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让社会救助更加有温度、有效度。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方面,全省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及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同时,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走进村(社区),将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
为了让救助更加精准,安徽还积极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与江淮大数据平台对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此外,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4.18万人次,支出资金2556.29万元,走访后解决政策问题1574个,解决个案问题2472个。(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