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arvin Krislov
“为了培养一批具有合法性的领导人,通往领导层的道路必须向每个种族与民族中有才华与资格的个人显著地开放。”桑德拉·戴·奥康纳法官(Sandra Day O’Connor)在Grutter v. Bollinger案件的判决书中写道。这一2003年的判决承认了学生群体多样性必然符合国家利益。
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什么对个体学生有利的争论,更是关于什么对社会有利的争论。随着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将对挑战哈佛大学与北卡罗来纳大学平权计划的诉讼进行审理,高等教育领域的平权倡导者们应牢记这一点。
之前,这两所大学的政策受到了一个名为“学生争取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团体的起诉,并被下级的联邦法院所接受,而美国最高法院上一次为平权计划背书还是在2016年。如今,其开始重新审视该计划。
笔者曾担任密歇根大学的副校长与总法律顾问。当时,Grutter v. Bollinger案和Gratz v. Bollinger案分别对我们的法学院与本科生的平权政策提出了挑战,而我们为该政策辩护的策略包括强调带来的实际影响。另外,来自军事、商业、医疗保健、教育与宗教界的领导人物也表达了对我们立场的支持,并亲身证实了多元化领导的重要性。
一份由数十位退役高级军官——包括诺曼·施瓦茨科夫将军(H. Norman Schwarzkopf)与小威廉·J·克劳上将(William J. Crowe Jr.)——签署的非当事人意见书指出:“除非军校与ROTC(美国预备役军官训练营)在招募和录取上限制种族意识,否则军队无法获得一支兼具高素质与种族多样性的军官队伍。”
一位法律分析家则表示:“这可能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法庭之友意见书(Amicus Brief)。”
无论政治风云如何变幻,领导人都牢牢记住了多元化的重要性。CEO们也认识到,为了使公司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世界中保持全球竞争力,他们需要从多元化人才库中吸纳和组建员工队伍。军队领导人则意识到,他们需要一支受过良好教育、训练有素和多样化的军官队伍。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中,我们一直强调建立一个具有包容性的多元化社会的重要性。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登上领导岗位来表现自己。如今,我们甚至比过去更清楚地认识到,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实现最好的美国梦是多么关键。
1978年的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首次承认种族和族裔是多元化学生团体的众多因素之一,自那以来,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一向非常明确。尽管对宪法所允许的多元化集体的组成方式有不同解释,但学生群体的多元化终极目标一直是被支持的。无论是笔者参与的密歇根大学案件,还是2016年的德克萨斯大学案件(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这是美国最高法院最近一次审理招生中的平权行为,这种国家固有利益都获得了肯定。
现在,美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国家固有利益和2003年相比仍然同等重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高等教育中存在着关于平权行动的激烈争论,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这种招生偏向只存在于少数美国大学中,其影响的也只是少数美国大学生,而这些学校几乎都是美国最挑剔的机构。和十年前相比,表示会在招生中纳入种族因素的学校少了很多。
但这些少量的大学代表了通往社会领导角色的入口。奥康纳法官、施瓦兹科夫将军和他的同事都意识到,来自各个背景的有资质的年轻人必须有机会接触这种渠道。与此同时,与代表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律师一道,来自军事、商业、医疗保健、教育和宗教领域的领袖也必须再次表达自己的支持。
Marvin Krislov是福布斯撰稿人,目前担任佩斯大学校长,观点仅代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