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网络视频中,执法交警拦下了违规行驶电动车的老大爷,对方答非所问,不断重复「到二仙桥,走成华大道」,网友大呼「魔性洗脑」,最终这句话成为了网络热梗,成都本土交通警示类节目《谭谈交通》因此走红,引发了全平台的转载、二创。
(相关资料图)
7月10日晚,《谭谈交通》栏目原主持人、原成都市公安局民警谭乔发布微博称,《谭谈交通》发布的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此外,各大平台关于《谭谈交通》的爆款二创作品也被逐一投诉下架。
据悉,投诉者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关公司以知识产权方面的理由要求视频下架。
天眼查显示,维权发起者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8年3月的民营公司。该公司最近密集起诉了多家视频公司,其中包括抖音(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B站(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咪咕(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小红书(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86例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为何一家2018年成立的公司会拥有2005年就开播的节目的版权呢?许多网友对此提出疑问。同时,《谭谈交通》原创者谭乔是不是节目版权方?成都广电和成都游术文化传播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成为舆论争锋的焦点。
谭乔,截图自谭乔微博视频
争论在半日内得到回应。7月11日午间,成都广播电视台发布声明,都市生活频道(CDTV-3)为《谭谈交通》所属的《平安成都》和《红绿灯》栏目的制作单位,“本单位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若上述栏目出现任何版权问题,由本单位全权负责”。成都广播电视台将相关维权工作授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维权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
谭乔随后表示,《谭谈交通》的版权归属目前仍存在疑点,他从未和成都电视台签订过任何的合同或协议,也从未收取过成都电视台任何报酬。目前他已将平台给到的激励所得,包括部分直播礼物的收益进行妥善处理。
《谭谈交通》于2005年开播,2018年5月停播,累计播出三千余期。节目因其真实、幽默、感人,广受观众欢迎,出镜交警谭乔被网友称为“谭sir”。律师认为,虽然观众对《谭谈交通》和谭乔有着“好感滤镜”,但任何人员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谭谈交通》的著作权不享有任何权利。谭乔及其他视频制作者对于《谭谈交通》节目的商业利用,均属于侵权行为。
比起《谭谈交通》原版视频,各大网站上点击量更多的是节目衍生出的二创,网友通过剪辑、拼接《谭谈交通》节目片段完成新的作品,尤其是前文提到的“到二仙桥,走成华大道”,经网友二创制作成鬼畜搞笑视频,这些作品目前正在被强制下架,B站等平台将在本月应诉。
二次创作并不是新鲜事,它几乎是一种天然的文化创意和大众表达。从互联网发轫开始,二次创作便根植网络世界,成为互联网文化的重要基因。网友们可以尽情解构、戏仿、拼贴、演绎一切现实元素。
影视预告片和片花可以视作视频二创的典型前身,这种传统的方式至今仍在通过新媒介延续,并受到欢迎。目前,互联网上大热的二创视频有剪辑、解说、混剪、盘点多种类型。这些二创相比于原作时间更短、制作门槛低、传播速度更快。
优质的二创视频不仅不会损害原作者的经济利益,反而能积极促进原作品传播。但如果二创视频对原作品形成了替代关系,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那些对影视内容纯搬运、切条的短视频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并不能划入二创的范畴内。
去年4月,国家电影局在网站上发布消息称,针对“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爱奇艺CEO龚宇曾经表示,未经授权的二创就是“软盗版”。
2011年播出的电视剧《甄嬛传》,至今依然是火热IP。一些用户通过讲评《甄嬛传》人物剧情,深扒细节,制作出的二创短视频收获百万流量。这些“甄学家”来自快手、抖音、小红书等平台,而《甄嬛传》的版权归乐视、优酷两家长视频平台所有。眼见依靠二创短视频赚钱的人越来越多,长短视频平台之间关于版权的保护与开放等问题争议随之浮现,平台也看到了合作的新模式。
2022年开年至今,抖音与搜狐、快手与乐视先后达成合作,长视频平台将独家自制内容二创授权短视频平台。以快手乐视为例,乐视视频通过接入快手小程序平台,不仅可以触达更海量的用户,并且能借助小程序的功能实现会员拉升及内容变现。快手方面借助小程序平台的优势及能力,将持续探索长短视频双赢之路。
这也是长短视频平台在规范二创短视频方面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授权合作,长视频获得了曝光,短视频获得了授权,一方面化解长短视频的版权矛盾,实现了双方的合作共赢,另一方面共同推动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或许是长短视频从对抗走向合作的一种解决思路。
业内人士认为,短视频海量的创作者和使用者,可以与电影、电视节目等长视频的利益形成互补。长视频有版权,短视频有流量。电视、长视频、短视频,这些媒体形式,未来可能殊途同归,融入到“大视频”洪流中,某种意义上可以探索出一条符合“平台+版权方+创作者”各方利益的共赢之路。“与其将让版权价值在自己手中逐渐消解,不如多平台合作,换一个皆大欢喜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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