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动态:高新区人民法院:家里不住人也得缴纳物业费
来源:大庆晚报 发布时间:2022-07-29 09:49:27

原标题:高新区人民法院两年多来审理3922件“物业案”


【资料图】

家里不住人也得缴纳物业费

核心提示:7月26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并发布了12起相关典型案例。

家中被盗不缴纳物业费被驳

2016年,家住高新区的刘某家里没人,被人撬开窗户入室盗窃,失窃价值5万余元财物,因小区监控覆盖率不高,加大了案件侦破难度,案件至今未侦破。

失窃事件发生后,刘某以物业公司安保措施不到位、监控覆盖面过低、造成其巨额损失且无法破案难以追损为由,未再缴纳之后6年的物业服务费。

对此,物业公司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以两者系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为由,未采纳刘某的意见,但扣除物业费中监控项目费用。

典型意义:

物业服务的内容主要针对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而此种类型案件,案涉房屋被盗涉及刑事犯罪追究、退赔或财产损害民事赔偿责任问题,与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责任性质等存在明显区别,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房屋空置拒缴物业费被诉

王某家住高新区,退休后在海南居住,家中房屋一直空置。

王某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所以自2019年以来,一直未缴纳物业费,拖欠物业费6000元。

物业公司多次上门贴缴费单,但都没有得到王某的回复。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王某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王某以家中无人没有接受服务为由进行抗辩。

法院经审理未采纳王某抗辩意见,判决王某应如期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典型意义: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认为环境不好拒缴物业费

李某家住高新区,2007年入住小区后,他觉得物业服务还不错,按期缴纳物业费。

2014年开始,李某觉得物业的保洁、绿化、安保等物业服务项目缺失,拒缴物业费,拖欠物业费共计1.1万余元。

对此,物业公司将李某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李某抗辩,称该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小区居住环境差,保洁不到位,车辆停放管理混乱等,只同意给付50%费用,并出示了部分照片佐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未能提供保洁、绿化、安保等项物业服务项目缺失、缺失程度、缺失后果等足够证据,也未提供请求有关部门处理的认定或证明文件,仅依据局部地段、局部时段自拍照片,不能证明相关服务整体情况、持续状态等基本事实,所以未采纳李某的抗辩意见。

典型意义:

发布此类案例的目的主要在于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广大业主的不满情绪;同时提醒广大业主寻求恰当取证方法和救济途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消极对抗而最终承担不利后果。

分析:

多为物业企业起诉业主

发布会上,五湖法庭庭长贾彪通报了12件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党组成员、副院长解恒奎,通报了2020年以来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

解恒奎说,2020年以来,高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710件、审结12094件。

其中,物业服务类纠纷受理3922件、审结3782件,分别在全部民事案件中占比30.86%、31.27%,成为仅次于婚姻家庭类和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类案件之后第三位序类案件。

从案件类别上来看,物业收费类占绝大多数,共3819件,占比97.4%;确认合同效力、解除合同类17件,仅占0.4%;合同履行瑕疵延伸的管理责任财损赔偿类案件80件,占比2%;新类型物业纠纷如因车位安装充电桩引发的纠纷6件,占比0.2%。

自2020年以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收案共计3922件,3901件是物业企业起诉业主给付物业管理费,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99.5%;业主起诉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只有19件;业主委员会起诉、解聘物业企业或其他诉请的,只有2件。

措施:

推出“五强化”工作经验

发布会上,解恒奎重点介绍了法院办理物业纠纷案件总结出的“五强化”工作经验。

一是强化一站化对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一站式平台建设,发挥诉调对接功能,设立晓东调解室、雪萍调解室等调解品牌,与黎明街道办共建调解平台,对于物业纠纷,优先引导当事人利用调解平台先行调处,竭力化解双方矛盾,并对调解案件优先给予免费的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可执行力。

二是强化类案化速裁:推行类型化案件示范判决、示范调解等模式,引导观望业主参照示范案件主动履行义务。

三是强化高效化送达:针对工作时间业主家中无人、难以直接送达等实际情况,利用邮寄送达平台和民诉法规定的电话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探索集约送达方式方法,利用上班前、下班后或休息日集中送达,确保案件高效运行。

四是强化专业化研发:对于疑难复杂、对抗激烈、新型物业纠纷,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精力攻关,成功审结了首例业主加装充电桩案,将民法典“绿色”原则与国家新能源减排理念有机结合,效果较好。

五是强化人性化服务:对物业纠纷案件畅通绿色通道、探索保全渠道、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措施,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尽力减少群众因物业纠纷带来的诉累。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影

标签: 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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