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
举报有奖!
(相关资料图)
凡是萨尔图行政区域内
所有行业领域发生的
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均可举报!
为加强萨尔图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日前,萨尔图区颁布并开始施行《萨尔图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凡是萨尔图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市民均可举报。
举报电话:12350、0459-6390388
收信地址: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收件人: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
邮编:163311
电子邮箱:sq_awh@163.com
举报时,要说清楚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
萨尔图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接受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
奖励标准是怎样的?
1.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无罚款的,核查属实按照50元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2.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的,奖励金额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以下9类情形,不予奖励:
1.被举报事项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正在调查处理的;
2.被举报事项已被责令限期改正,正在责令期限内的;
3.被举报单位在举报前已排查出举报事项并列入整改计划或已整改的;
4.经核查,举报事项不存在或者无法核实的;
5.举报事项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6.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的;
7.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举报奖励规定,对同一举报事项已给予奖励的;
8.事故当事人及其关系人因事故赔偿有争议举报的;
9.具有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多人举报怎么办?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部门给予有功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第一署名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举报同一区域涉及不同个体的同类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按同一事项给予一次奖励。
奖金如何领取?
核查属实后20日内,会对举报人发出领奖通知。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60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如果举报人认为不宜或者不便现场领取的,也可以提供指定的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举报人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办法中明确要求,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不真实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企业以及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工作场所张贴相关举报方式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清单及奖励标准清单”等,并纳入职工培训内容,鼓励大家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