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钱时好话说尽,要钱时耍赖逃避
借钱不还?冻结存款查封房产!
核心提示:遇到难处有人把钱借给你,对方一定是信任你,可是偏偏有人利用了这份信任,借钱时说得好好的,可到了还款日却迟迟不还钱。
【资料图】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法官多番调解,最终钱款终于拿到了手。
12月9日,针对这起案件记者进行了采访。
借钱不还
2020年1月,杨林经营的企业遇到了难处,他向朋友李方求助:“我遇到难处了,如果钱不到位企业可能就完了,你拉我一把借我10万元,等过了这阵子,马上把钱还给你。”
见朋友遇到难处,李方从银行取了10万元借给了杨林;杨林承诺,2021年12月前还钱。
让李方没想到的是,还款日到了,却迟迟不见杨林还款。李方几次找到杨林要求还款,不想杨林屡次以企业经营不善等理由推迟还款。
几番思索过后,李方一气之下将杨林告上了法庭。
强制执行
2022年11月,经大同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林应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归还李方的10万元,但是杨林仍然不履行法院判决,随后,李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杨林名下有银行存款和一套住房,执行法官将银行存款冻结,并将其名下房产查封。
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并从法律、情理、不及时履行判决将受到的惩罚以及对自身和家属名誉的不良影响等方面,对杨林进行劝导;另一方面又对申请执行人讲情理、摆事实,建议双方达成和解。
11月30日,在执行团队共同努力下,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执行人杨林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10万元,申请人免除被执行人部分借款利息、迟延履行金,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冻结等强制措施。
杨林当场给付李方10万元。
“感谢大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公正执行,既要我履行债务,又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你们的善意执法太暖心了。”
12月1日,杨林一大早便来到大同区人民法院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执行干警的手中。
(文中李方、杨林为化名)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琳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