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为漏水邻里剑拔弩张,法官调解阻止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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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化解同类纠纷十余起
核心提示:远亲不如近邻,然而现实生活中相邻纠纷却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构建和谐邻里关系至关重要。
2月1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2年2月至今,法官化解了10余起因楼上漏水淹泡楼下住户的纠纷案件,第一时间维护了邻里情。
千元化解邻里矛盾
“感谢魏法官,化解了我们邻里之间的矛盾,现在我们两家见面有说有笑。”1月31日,当事人吴某对魏彤法官表示感谢。
吴某,家住高新区某小区2单元601室,2022年12月12日,吴某家楼上因下水漏水,导致吴某家厨房、客厅、天花板等被淹,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吴某将楼上居民魏某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房屋修缮等各项费用共计8000元。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魏彤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魏彤认为,如果案件一判了之,会激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于是决定在调解上下工夫。
庭审中,魏彤向原告吴某释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鉴定费用分担等法律后果,让其意识到自身诉求具有不合理成分以及调解可以省去高额鉴定费用。
向魏某讲解房屋漏水拒不调解的法律后果,让其知悉自己的过错程度及承担的后果。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即由魏某当庭赔付吴某1000元。
下水道堵塞两家受损
2021年10月21日,家住高新区的赵某,回家看到满地是水。污水正从卫生间不断向外涌,气味刺鼻。
物业人员随后在位于3楼与2楼之间的下水主管道掏出拖布等物。此次返水,造成3楼赵某家家具不同程度损坏,水还渗到了楼下201室姜某家,导致棚顶、墙面出现不同程度鼓包、开裂、家具毁坏。
姜某表示,自家损失单元同侧3楼以上居民均有责任。
楼上居民则认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应该承担责任。他们认为,赵某也具有一定过错,其发现不及时且未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才使损失进一步扩大。
几次协商未果之下,2021年12月28日,赵某将4楼至16楼居民诉至法院,姜某将3楼至16楼的居民诉至法院。
此案由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王文娇主审,2022年1月4日9时案件如期审理。
“案件标的额不大,如果调解不成功,需要对原告的损失进行鉴定,鉴定费挺高,没必要,在一个单元住着各退一步。”王文娇法官倾情调解。
经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各方达成协议:即4楼至16楼居民,对2楼、3楼居民分别赔偿500元、700元;3楼居民,赔偿2楼居民3000元。
至此案件圆满结案,有效维系了邻里关系。
别因为琐事酿大事故
审理法官表示,2022年2月至今,高新区人民法院化解此类案件纠纷10余起,在审理相邻纠纷案件过程中始终以化解矛盾、息诉止争为目的,贯彻“以调解为主、以审判为辅”的原则,力求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良好法律效果。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里之间产生矛盾,要坚持与邻为善,多替对方着想,协商解决纠纷;如诉至法院,要在合理限度内维护自身权益。
作为邻居,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问题,当一方致另一方利益受损超过了一定程度,将构成法律上的妨害,受损方可诉至法院寻求合理解决,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进行调解,别因为琐事酿大事故。
相邻纠纷发生时,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比如拍照、拍视频,为维权留下事实依据,减轻举证困难程度。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影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