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日前印发。根据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规划纲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三五”时期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制定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规划纲要》明确要在“十三五”时期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包括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加强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和标准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全面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依据《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将开展6个行动计划,分别为促进就业行动计划、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全民参保计划、人才优先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计划、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同时,我国还将建立和完善3类制度、体系,分别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薪酬调查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