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效益并非单纯依靠垄断,大多数国企均处于有效的市场竞争中。认为国企效益好就是行政垄断的结果,把国企与垄断简单地等同起来,这是对国企的一种误读。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深化改革,在钢铁、石油、机械制造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并未出现“寡头垄断”或“联盟经营”的局面;在整个产业链的众多环节,都有一些民营企业参与合作、竞争,正逐渐形成较为充分竞争的格局。从企业发展方向看,历经30多年的改革洗礼,我国国企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营方式和激励机制,如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司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员岗位综合效益责任制以及相关的监督、考核、审计制度等。这些运营方式和激励机制保证了国企的规范运营,提高了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当然,在一些带有自然垄断性或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国企垄断乃是理所应当、无可非议。
国企并非特殊利益集团,国企改革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更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企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全体人民的福利水平。近些年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国企都是一马当先;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企也是奋勇争先。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企始终承担着“共和国长子”的职责,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当前,国企不断深化改革,改掉沉疴陋习、完善体制机制,正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享有国企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