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将成为触发“分级基金终止上市”的必要条件。
6月2日,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终止上市和信息披露监管,强化分级基金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证券交易所就《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与现行《规则》相比,2017年修订稿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包括:一是完善了基金上市程序,增加了基金上市委员会审议环节;二是完善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明确了触发条件和实施程序;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等内容。
澎湃新闻翻阅两份《规则》后发现,沪深交易所此次着重对小规模基金的终止上市程序做了相关安排,设置了更严格的终止上市条件,尤其是明确将基金规模低于5000万份作为分级基金终止上市的触发情形。
具体来看,上证所《规则》中关于完善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包括:首次明确迷你基金终止上市的触发条件和处理程序,增加终止上市观察期和持续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公告要求,并引入分类监管的思路,对分级基金实施更严格的退市条件。
基金在上证所上市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上证所报告并发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基金将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等事项,基金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1.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
2.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且在6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
深交所《规则》中对于完善小规模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安排则包括四方面:
1.设置基金终止上市观察期,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相关情形在观察期内未消除的,基金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2.为加强分级基金监管,对分级基金设置更严格的终止上市条件。增加“基金规模低于5000万份”作为分级基金终止上市的触发情形,并对分级基金触发终止上市情形后预留十个交易日的观察期;
3.基金进入终止上市程序后,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基金转型或清盘等终止上市实施方案,持有人可在基金终止上市后通过赎回或财产清算等方式退出;
4.要求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可能或已经触发终止上市事宜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证监会表示,现行的《规则》是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于2007年、2006年发布的。2013年新《基金法》实施,相关配套法规也陆续进行了修订,因此,《规则》需要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完善。同时,针对上市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则》也需要对上市交易、投资者保护和基金退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为此,沪、深交易所对《规则》进行了修订。
其实,近期股票、债券市场均出现了一波较为明显的下调,市场不景气使得包括分级基金在内的基金净值下跌,投资者态度趋于谨慎,一些基金产品规模缩水,接连出现触发清盘的情况。
最近的一则是6月1日晚间银华永益基金发布的《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据公告内容,“截至2017年6月1日,本基金在过渡期届满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已低于200人且基金资产净值在过渡期届满日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华宝证券表示,此前基金清盘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由于每只基金需要支付的固定费用相当,若规模过小则会导致该部分费用侵蚀过多收益,同时投资运作的难度也会加大,无论从投资者还是基金公司的收益成本考虑,都会对这些基金清盘;二是委外基金一旦遭到资金方赎回,若市场上找不到其他委外资金,基金公司也会选择清盘。
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的分级基金有15只,其中长盛同瑞中证200、诺德深证300分级、鹏华新丝路分级三只基金的规模均低于2000万元。
一季度末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的分级基金。
此外,市场阴跌不止也使得一些分级基金不断逼近下折边缘,而下折本身也将使得一些迷你分级基金规模再度缩水。
“小的尽快摘牌!”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很多分级基金规模都非常小,容易被操纵,增量资金已经明显地远离这一类产品,分级基金这个夕阳类别会加速黯淡下去。
距离下折较近的分级基金B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