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除了助推各产业领域上市企业实现“去产能”之外,监管层在新股发行、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等环节加大审核力度以及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资本运作规范水平,也是资本市场自身“去产能”的具体体现。
在新股发行审核端,为促进更多的资源优化配置到实体经济最需要的领域,持续增强首发企业监管力度,证监会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了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此次现场检查,是严控审核质量和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系统参与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重要成果。此次检查,向稽查局移送了2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对部分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处理。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发行监管,严格审核,严防企业造假。今年7月下旬举行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明确,要切实加大发行质量审核力度,保持首次公开发行的常态化,规范和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加大退市力度,充分发挥好资本市场的功能。
业内人士认为,IPO企业现场检查对净化审核环境、支持真正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上市起到了良好作用。并且监管层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还可以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在上市公司再融资环节,今年2月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此次修订旨在抑制目前市场存在的过度融资、募集资金脱实向虚等现象。
在并购重组端,2016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旨在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当时,证监会还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相应修订。
今年9月份,为提高并购重组效率,打击限制“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增加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规范重组上市,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相应修订,此举是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改,规范重组上市信息披露。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组上市行为,遏制虚假重组、“忽悠式”重组,促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并购重组的监管,在提高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严厉打击虚假重组、规避监管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