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石庆华涉嫌受贿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庆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石庆华是位于淮南市潘集区贺疃乡境内的朱集西矿原副矿长,负责生产经营,于2017年3月被立案侦查。当时,石庆华并不知道,就在他被带走一个月前,已经内退的同事凌从卫,于春节期间在宿州市自己经营的火锅店内,被检察机关带走。
2017年8月25日,凌从卫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凌从卫原任职朱集西矿安监部部长,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款7.3万元。庭审中,他对检方所有指控均予承认,并表示认罪悔罪。
石庆华、凌从卫受贿案是朱集西矿多起腐败案件中的两起。朱集西矿是皖北煤电集团公司重要的接替矿井之一。矿井设计能力4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72.6年,配套洗选能力400万吨/年的选煤厂。矿井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8月17日复产。据项目负责人员介绍,矿井复产达产后,将实现盈利。就是这样一座储量丰富、充满希望的重点建设项目,从2016年起,爆出了朱集西矿矿长蔡东红等国企管理人员贪腐窝案。
朱集西矿腐败案是淮南市检察机关所查处的单一企业涉案人员最多的窝案。上至矿长、副矿长,中至经营部长、审计站长、生产部主任,下至一般预算员,超过20人。其中,原矿长蔡东红获刑八年,并处罚金90万元;原副矿长段文进获刑二年零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79万元;经营管理部原部长陆万杰获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3.6万元;审计站原站长秦勇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所有人的罪名都一样:受贿罪。
一群行贿“能人”
朱集西矿腐败窝案一大特点就是行贿人员数量众多,最多的一起案件涉案行贿人员多达23名。按行贿“业绩”来说,林能金、童树义是其中的“佼佼者”。
林能金今年55岁,只有小学文化,却精于沟通和联络。因其所在单位举报他在朱集西矿承包工程项目期间,内外勾结,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巨额煤矿投资款而案发。办案机关查明,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连续四年向蔡东红、段文进、陆万杰、秦勇等十余人行贿113万元。最终,林能金以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退缴赃款和违法所得共计197万元。
童树义今年45岁,曾是某煤矿技术员。他使用四川某矿建公司资质,未经招投标程序,通过段文进承包了朱集西矿注浆、卧底等多项工程。童树义笃信“拿钱砸,能让对方动心”,不仅向矿长蔡东红行贿38万元和1块手表,还紧紧盯住时任总工程师的段文进,以获取工程进点、验收、签证方面的便利。
2013年,段文进在合肥买房,童树义“热情”地帮其支付2万元摇号定金,之后又多次向段文进行贿,金额总计27万元;段文进调动到河南巩义某矿,童树义专程拜访送钱。
“领导吃饭,下属喝汤”,对具体办事人,童树义也从不怠慢,经管部预算员王敬伟就收到过他的现金和手机。
还有一位行贿人赵某则采取“蚂蚁搬山”的方法,每个月安排办事员从项目部财务领取2000到3000元钱,定期送给经营部长陆万杰,以求得对方在工程预算单上签字盖章。
一幢充满“贿影”的大楼
“不越底线、不触红线”,对于朱集西矿经营口的少数工作人员,这句话仅仅是写在墙上的“一句话”。从被控受贿的凌从卫,到已获刑的陆万杰、孙宁浦、王敬伟,利益潜规则主导了他们的思维,单位那栋他们自己每天进出的行政管理大楼,在建设过程中,每个环节每个程序竟然都渗透着“贿影”。
2014年,张某用淮北市某建安公司资质承包朱集西矿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随后,为获取结算便利,向时任经营副矿长的石庆华行贿2万元。之后,在土建工程建设中,多次向陆万杰行贿4.5万元。
矿长蔡东红也收过张某行贿的财物,数字更大、档次更高——他拿到的是15万元的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