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8年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近年来,财政部通过规范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行为,严禁各种形式变相举债,初步实现对地方政府主要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监管政策全覆盖;实行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督,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来加强地方债管理。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政府融资平台、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
2018年财政工作打好防风险攻坚战,要求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在合规发行的地方债券,而在地方不合法、不合规的隐性债务。短期来看,仍要通过加强管理、增强透明度、防止腐败等,来防范化解风险。
乔宝云进一步指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单靠管是不够的。地方不当的政绩观、预算软约束等问题,造成地方隐性债务膨胀。这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和官员权责对等的法治体系,培育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自律机制,才能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同时,约束官员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还要加强金融市场自律。
杨志勇表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需要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同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部分存量债务的化解,可以考虑通过资产出售的方式加以偿还。
2017年12月23日,审计署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披露了财政部2018年地方债管理思路,包括满足地方合理融资需求,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规范运用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同时还将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推进整改违法违规举债工作,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等。
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此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还提出,牢牢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具体而言,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2017年11月份撰文表示,财税体制改革进程肯定要加快,很多事情已经到了时间节点,财税改革作为重点工程和基础工程肯定要走在前面,要加快。其中,央地财政关系会重点推进。
近年来,央地财政体制改革有所推进。如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分领域推进中;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出台了全面营改增试点后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以更好地发挥央地积极性。
2018年加快财税制度改革,作出三方面部署。一是健全财政体制。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总体方案,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的重点支出项目范围,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等。三是深化税制改革。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表示,财税体制改革中,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成为第一重点。事权划分是这一改革的“牛鼻子”与“硬骨头”,今后应当本着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逐步落实到位。“区域均衡”要求的提出,结合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意味着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在力度和进度上可能会明显提升。
杨志勇表示,2018年在央地共同事权划分、政府收入体系划分、转移支付改革上都可能有进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望出台,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也有望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