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媒体通气会。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郜志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大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到2017年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包含98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统计口径为资本层面引入了非公资本的企业,如果某企业开展了混改,则其下属企业均统计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中央企业产权登记数据显示,2013年-2016年,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由65.7%提高至68.9%。初步统计,2017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超过700户,其中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386亿元。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
郜志宇表示,总的来看,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从企业类别看,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程度最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73.6%,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次之,占比为62.6%,公益类企业最低,占比为31.1%;从行业分布看,房地产、建筑、建材、通信、矿业等五个行业企业混合程度较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为88.3%、86.3%、78.3%、77.9%和76.8%;从企业层级看,层级越低混合程度越高。
资本市场作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平台,不仅解决了定价公平问题,也为各类资本提供了便利的退出渠道。因而,在围绕资本市场建设方面,国资委也在逐步探索。
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国资委已初步完成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将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权流转的公开透明程度,更好的为各类投资者通过股票市场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公平的机会。
作者:杜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