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5月,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相继发出公告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要点》(银发办〔2018〕80号)通知要求,外币单标信用卡产品使用场景仅供境外消费使用,境外地区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
记者了解到,在中国境内运营银行卡结算业务需要持有牌照,VISA、万事达卡等目前在境内尚没有牌照,所以境内发行的单标卡本就在境内不能使用,而早在2016年末,央行就曾叫停了“双标卡”(同时拥有银联和VISA等其他刷卡通道),央行要求不得再发双标卡新产品,未到期的可正常使用,到期的要更换为外币单标卡。
一边是监管机构明确外币单标信用卡产品,如VISA、万事达等信用卡的使用场景仅供境外消费使用,另一边,多家银行也于近期发出通知称,下调预借现金额度(通常是下降至总授信额度的50%),并将信用卡透支取现金额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据悉,近期监管部门纷纷驻场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调查银行卡取现、还款政策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取现额度不能超过消费额度、取现必须全额还款、不能按最低还款额还款等,而民生银行也发布通知表态,对于客户将信用卡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的情况,将根据监管规定采取提前结清、降额、止付等管控措施。
同时,根据监管要求的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全额记入最低还款额,建行、平安等多家银行也于近期发出通知表示,信用卡透支取现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其中,以建行为例,该行便从5月26日起,其信用卡现金提取及现金转出本金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与此同时,信用卡现金分期额度上限规则由“不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累计不超过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持卡人可用预借现金额度且累计不超过5万元”。
此外,监管机构还将现金分期等业务纳入了监管范围。今年3月,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就被罚款了175万元,因其在2016年至2017年间,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被用于证券交易,违反了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