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杭州银行(600926)发布《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称,自 2018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94元/股),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将在7月26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杭州银行之前已制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并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相关内容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人制定的股价稳定计划”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杭州银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每年首次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