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豫联集团”)所持公司1.62亿股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8月23日,终止日为2021年8月22日。
截至公告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中孚实业股份10.88亿股,占中孚实业总股本的55.49%。此次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62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4.86%,占中孚实业总股本的8.24%。
对于股份被冻结原因,中孚实业表示,2017年12月,中孚实业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贸”)开展1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3年,豫联集团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7月,中孚实业与中外贸因部分本息发生纠纷,后中外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2018)京01财保8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豫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无限售流通股161,007,844股,限售流通股683,654股)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18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2日止。
中孚实业以铝精深加工为主体、拥有煤电铝全产业链,2002年6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9.61亿元,现有总资产256亿元,拥有100万吨以上铝及铝精深加工产能、配套300万吨原煤、900MW火力发电和18万吨炭素的产业规模,整体实力位居中国铝行业第一方阵。目前是河南省煤电铝及铝加工一体化转型升级示范性企业。
作为传统银行信贷和股债融资的重要补充,融资租赁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成为不少上市公司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明显影响。对于中孚实业这样的重资产型企业而言,融资租赁的优越性更加凸显。
2017年以来,中孚实业及其下属公司已累积对外开展12起融资租赁业务,仅2018年就有8起。今年以来,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累积获得融资9.6亿元,且均在公告中表示,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不影响其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中孚实业大力融资的背后,是公司近年来业绩的持续大幅下滑。在铝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提升的2017年,中孚实业实现营业收入115.22亿元,同比下滑17.2%;净利润亏损1.89亿元,同比下滑426.44%。而201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4亿元,同比下滑4.86%;净利润亏损1.8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095.94%。2016年至2018年一季报,该公司扣非净利润已持续为负值。
中孚实业表示,目前公司及豫联集团正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中孚实业股份的冻结,预计对中孚实业的控制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中孚实业的生产经营和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