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9月13日,青海省将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3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33亿元地方债中,包括6亿元的医疗卫生专项债券。
据了解,青海省的医疗卫生专项债券若发行成功,将是我国首单医疗卫生专项债券,同时也将是第十二类专项债券。
业界认为,专项债券的种类日益丰富,这是对财政部此前表态的呼应。
财政部在今年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上交所提供的信息显示,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标发行了51.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包括27.05亿元5年期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利率为3.85%。
9月13日,青海省将公开招标发行3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包括6亿元的医疗卫生专项债券、3亿元的公办高等学校专项债券和24亿元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公开招标发行85.95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包括6亿元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和7亿元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在8月份提速。中诚信国际的统计数据显示,8月份发行量为4280亿元,而7月份和6月份仅为1091亿元和412亿元。另据记者梳理,9月份以来,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地披露了专项债的最新发行消息。
专项债发行速度的加快,离不开政策的支持。8月24日,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要求实行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制度,旨在保障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此前,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和《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这些文件,在前期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松了地方债券发行限制要求,明确了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进度。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张锐认为,地方专项债券发行作为一个常规性动作,未来要保持一定的速度,还应当在制度建设、渠道拓展以及增信提升上投入更多的变革与驱动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