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1至8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前8个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09696份,罚没款金额为91.23亿元。
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是江苏、广东、山东、河北四省。其中,江苏省罚没款金额最高,为14.56亿元,广东省为9.85亿元,河北省为7.89亿元,山东省为6.67亿元。
从城市层面来看,1至8月,全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广州市、深圳市、潍坊市、邯郸市、佛山市、成都市、无锡市;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苏州市、徐州市、深圳市、南通市、无锡市、东莞市、石家庄市、昆明市、佛山市、泰州市。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区)为: 潍坊寿光市、佛山市顺德区、天津市武清区、广州市白云区、苏州市吴江区、烟台市莱州市、常州市武进区、石家庄晋州市、北京市大兴区、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为深圳市宝安区、佛山市顺德区等。
前8个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为2645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8%。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6%,罚款金额为88169亿元;查封、扣押案件1405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9.1%;限产、停产案件473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7%;移送行政拘留5276起,比去年同期减少6%;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53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今年以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陕西、福建六省,案件数量上升明显的为江苏、广东、陕西、福建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