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5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部署。意见明确,我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意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意见提出,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要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加强结果应用等内容。
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级政府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是此次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为使绩效真正有用和有约束力,意见明确提出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要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5日指出,意见立足长远,站位高、举措实,在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着眼健全长效机制,力求从整体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创新体现在几个方面: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预算和绩效“双监控”;建立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意见作为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旨在破解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表示,绩效是政府预算的逻辑起点与终点,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绩效也是国家治理的一个手段。预算绩效管理要按照绩效理念引领,关键是预算评价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他还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实践中发展。(记者 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