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辽宁保监局披露了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险企虚构业务套取资金、擅自同意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等问题,涉事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锦州分公司、人保财险本溪市分公司、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泰康人寿朝阳中支、平安养老辽宁分公司、太保财险建平支公司等9家机构。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锦州分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于2016年1月至12月经营期间,将部分单位投保的女性安康保险虚构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2.55万元;于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将 "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 直销业务虚构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75.05万元;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将直接承保的上海易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上海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意外险业务,虚构为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462.71万元。辽宁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锦州分公司罚款30万元。
人保财险本溪市分公司则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该分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124.97万元。二是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2017年1月至7月,该分公司向投保人给予合同以外利益1554.23万元。因为上述问题,人保财险本溪市分公司合计被罚款60万元。
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在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经营期间,在鸿运随行经典版保障计划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销售保单的行为。辽宁保监局决定对平安人寿沈阳电销中心罚款5万元。
太保财险建平支公司在2018年7月,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喀左县博望一期西门门市为销售人员配备相应设备对外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平安养老辽宁分公司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经营期间,未经监管机关批准,擅自同意下辖鞍山中心支公司变更其营业场所。泰康人寿朝阳中支在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经营期间,未经监管机关批准变更了下辖凌源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上述三家保险公司分别被处罚5万元、5万元和1万元。(记者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