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23日发布的《2018年全国房价收入比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854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2.2%,涨幅比2017年扩大6.5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比2017年名义增长7.8%,增幅回落了0.5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8,较2017年的7.7小幅上升。
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沈昕表示,2018年房价收入比上升的原因,一方面是上半年三四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销售火热,房价涨幅较高;另一方面是受部分城市放松审批高端住宅预售证,房价涨幅较高带动。
报告指出,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目前处于偏高区间,为近20年来第二高位,仅次于2009年的楼市大繁荣时期。
报告称,2016年以来楼市进入短周期上行期,房价收入比与2005年至2010年(2008年除外)的大行情时较为接近。进一步来看,2005年至2010年经济增速较高,GDP增速均大于9%,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1%(2009年除外)。但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比2017年名义增长7.8%,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
“而近三年来,GDP增速持续低于7%,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在8%上下,本轮房地产上行周期的房价上涨,是没有经济与收入增速支撑的房价透支。”报告称。
据悉,房价收入比是指家庭住房总价与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1998年,世界银行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的国家,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中等收入水平的国家,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等收入国家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5.6。
沈昕表示,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5-7.5内属于合理区间,低于6.5属于偏低区间,高于7.5属于偏高区间。(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