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区按照尊重意愿和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加快落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并努力推动暂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天津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落户通道,提高居住年限指标在积分落户中的权重,将夫妻和子女投靠落户条件分别降低至结婚3年、本人居住满5年。广东广州为城市公共服务特殊艰苦岗位人员单列落户指标,允许合同制消防员和保洁员等直接落户;深圳将人才落户条件降至大专、“中专+中级职称”、紧缺工种高级工等,2018年落户51万人;东莞取消积分落户制度,允许持有居住证、参加城镇社保分别满5年的外来人口及其配偶子女落户。
《通知》指出,各地区持续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宜业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各地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城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