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各地要统筹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工作,坚持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方向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用户的稳定供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