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为了这一天,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了一系列科创板制度设计,从企业认定到设立投资者门槛,再到压严压实保荐人的“看门人”职责,科创板对各个市场主体的进入“门槛”定位清晰。
“对科创板‘门槛’的定位是监管层牢牢把住风险闸门的关键,是保证科创板顺利启航的首要条件。”一位证券界资深专家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第一道闸门:
六大“硬核”
当前,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主要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不同的板块,定位和上市条件是不一样的,那么科创板与其他板块的定位有哪些区别?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硬核”科创企业主要包括六大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选择标的面向科技创新,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科创板的定位和特征与主板迥然不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企业要想上科创板一定要对标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否则必然会吃闭门羹。因为监管层对企业定位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从首批上市的25家企业来看,主要分布在生物医药、半导体、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
第二道闸门:
50万元+2年
由于科创板企业商业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较大、经营风险较高,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投资经验、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
因此,科创板对投资者设立了两个门槛:50万元、24个月。50万元是指: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4个月是指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李大霄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的投资者应该是主板“毕业”的投资者,先让一些有经验的投资者进来,而普通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参与,这与科创板风险性较强的特征相符合。
他认为,符合50万元门槛条件的投资者不能类比为普通散户,应类比为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或是陆股通的投资者,这类投资者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都比较高,高风险承受能力是投资者进入科创板的首要前提。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0万元+2年”的门槛限制并不高,50万元是证券账户的市值加资金账户的现金,这个金额很多投资者都满足,2年的投资经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多数市场人士都认为“50万元+2年”是合适的。因为,对于投资风险比较高的业务,例如:港股通、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门槛等均为50万元,新三板投资者的参与门槛则为500万元。不同的资金门槛相对应的是不同业务板块的不同风险,这更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第三道闸门:
保荐+跟投
中介机构是市场的“看门人”,对市场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让拟申报科创板企业从鱼龙混杂到去芜存菁,以保荐券商为首的中介机构应担负起相关职责。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能否勤勉尽责,也是注册制试点能否顺利落地的重要基础。
“在科创板企业储备、选拔、规范到完成发行的过程中,涉及信息收集、业绩评估、法律确认、信息反馈等多方面的工作,对专业性有较高的要求,中介机构是对企业质量进行实质判断的最重要主体。”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何更好落实中介机构责任,是科创板在制度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保荐人在申报时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审核中根据需要启动现场检查、事后监管给予“冷淡对待”等措施,推动落实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职责,更好发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看门人”作用。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尚震宇表示,对中介机构进行严监管,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中介机构协同监管层,保驾护航企业在科创板成功落地。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保荐、承销等市场中介机构的鉴证、定价作用,科创板参考韩国科斯达克(KOSDAQ)市场的现有实践,引入了“保荐+跟投”制度,加大保荐机构的把关责任。
尚震宇表示,科创板要求中介机构采用“保荐+跟投”的方式,这将改变传统“只荐不保”的做法,迫使中介机构提升资金实力、重视研究投入与风控合规重要性,约束中介机构承担更多的“保”的责任。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在科创板起步阶段试行“跟投”制度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过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下一步,证监会将密切关注科创板运行情况,指导上交所及时评估该制度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保荐、承销机构日常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对于在“跟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输送、非公平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记者 侯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