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近日,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改革。
具体来看,一是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为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办理路径。此类临时建筑,若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若想要保留,可通过简单的路径转为“正式”项目,即在符合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申报规划许可变更的方式,直接换取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南京市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政策使得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大大加快项目建设速度,避免了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获得建设单位的高度评价。记者 杜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