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显著进展,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维度的开放格局,开放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今年,监管层又多措并举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按下“快进键”。
今年3月29日,证监会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这是2018年金融业新一轮扩大开放,放宽银证保外资股比限制以来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外资金融企业。
6月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正式启动沪伦通。7月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9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在9月份召开的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深改12条”,其中指出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抓紧落实已公布的对外开放举措,维护开放环境下的金融安全。同月召开的第八次金融委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和资金进入境内金融市场,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
“当下,我国的资本市场已进入到一个存量竞争的市场,要想进一步发展壮大,对外开放是必然之举,实行更大程度的开放,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何南野分析称,一是可以吸引更多的国际机构来华开设第二总部,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外资属性比重,增强多样性;二是引入更大规模的增量资金投资我国资本市场,改善我国机构投资者结构,助力资本市场走出“长牛”;三是引入更多具有国际化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管理人才、财务人才、法律人才等专门人才;四是充分借鉴欧美市场丰富的创新经验,加快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业务的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脚步还将继续往前。对于未来如何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深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债券通、深港通的投资便利度,允许债券通、深港通投资者参与衍生品市场。
二是下一步应重点在交易所市场推动基金通。基金是和股票、债券相类似的基础性金融产品,现在已有债券通、深港通,但仍缺基金通,可在深港通或沪伦通等框架下,将交易所上市基金纳入互通对象实施基金通。
另外,何南野还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加快审批速度。二是进一步取消外资投资国内资本市场的各类限制,继续加大境外证券交易所与境内交易所股票的互联互通,提升国内外资金投资便利性。三是继续引入更多国际化的金融人才,助力我国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记者 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