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无论是三个月前科创板的正式开市,或是正在“快马加鞭”赶来的创业板改革,畅通创新创业企业与资本市场的深入对接,已愈发明朗且明确。
10月20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资本市场助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论坛”上指出,要推动完善创业投资支持政策。健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服务创业投资的相关鼓励政策,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投资,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型金融工具和重要资本力量,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支持政策,除了在市场经济中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外,对推动供给侧改革、经济转型发展均有着重要的作用。
此前,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主持召开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座谈会上,同样提到了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要提高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具体来说,就是积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未来,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关键领域自主创新。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私募基金行业管理的总规模达到13.4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规模达9.61万亿元。
证监会表示,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新型的金融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推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具活力的领域转移和集聚,在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直接融资、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张海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义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是金融行业中相对较为活跃的资本,也是与新经济、新供给和新动能的发展培育关系最为密切的金融业务。
在张海冰看来,中国经济下一步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含量更高的知识产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等,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推动这些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无疑是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同时,这也对监管部门进一步健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法规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事实上,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由证监会起草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然在列。而在今年9月份,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在出席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时透露,司法部会同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草案)》,拟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具体规定。
“未来在健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法规制度方面,可以考虑通过差别化税收等方式,在“投早投小”以及“投长期、投未来”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安排,例如对私募股权基金介入时间较早、持股时间较长的项目收益,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形成良好的投资理念。”张海冰建议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