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有知识产权部,主要负责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范,为业务部门提供专利信息情况和商标、著作权支持。”在上证e互动上,一家上市公司在回答投资者“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布局”的提问时如是回答。
对上市公司而言,知识产权扮演着重要角色。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提高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变得愈发重要,未来知识产权会越来越受到各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重视。
在业界看来,知识产权不仅直接反映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更进一步反映出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有统计显示,规模以上有专利活动的企业销售比例远高于没有专利的企业。A股公司有效发明专利每增加1%带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是2%,尤其是在如先进制造业等知识产权密集型的行业,这一趋势更加明显。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极大的成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9年版《世界知识产权报告》,揭示全球创新的新趋势,肯定我国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
对公司而言,也必须面对的一个事实是,可能一不小心就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如果侵权成立,侵权方不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有受制于人的风险。所以,企业一方面要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不要去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天眼查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根据各地法院发布的公告,A股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接到的裁判文书内容涉及“侵权”的有1752份。
科创板上市公司接到的裁判文书内容涉及“侵权”的有249份。
不难看出,这意味着年内A股上市公司,合计接到2001份内容涉及“侵权”的裁判文书。
从案由情况看,包括侵害作品网络传播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以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
需要说明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同时涉及好几起侵权案件。甚至,有一家上市公司有近740份裁判文书内容涉及“侵权”,而有近百份的也有好几家。
另外,通过梳理后,《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有多家拟上市公司因为专利技术问题导致上市计划夭折。
“一般公司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和被侵权的主要涉及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以及微博、公众号运营等各方面。”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道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受到侵权后该怎么办?对此,龚道渊以专利侵权为例进行说明:如果上市公司的专利被他人侵权或者侵犯他人的专利,可以通过地方科技局进行投诉,但一般不会做确定的处理认定,而是通过固定证据通过法院诉讼维权,在诉讼过程中会根据专利情况选择专利无效。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有上市公司发布了多份公告。比如,其中一份公告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
作为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科创板,申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等数量相对而言比较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并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专门提出将加强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根据若干意见,法院要依法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专利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对于涉及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要依法判令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效维护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尹锋林认为,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产的稳定性相对于有形财产可能要弱一些。正因如此,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和风险防范对科创板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鉴于此,业界认为,对科创板企业和拟上市的科技企业自身来说,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相关工作。上市公司要想保持竞争力,既要关注科技创新能力,也要重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质量,规范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前做好相关的布局,维护自身的利益。如果遇到纠纷,要积极应对。
“对上市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是要防范于未然,要有知识产权方面的规范管理制度。”龚道渊表示,要定期监测公司及行业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及时发现侵权或者被侵权的情况。(记者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