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是指导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当前和今后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纲要》关于产业发展的科创内容颇多,并与科创板的战略定位高度契合。”长三角”与科创板的牵手必将深刻影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
首先,”长三角”的功能定位非常清晰,就是要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代表,《纲要》中提到的28个重点领域,与科创板重点支持的六大领域相吻合(科创板包含但不限于六大领域)。
《纲要》中提到的28个重点领域中,与科创板定位并行的行业有:新能源、智能汽车、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还可延伸到机器人、集成电路产业链。定位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
两相对照,针对”长三角”出台的产业规划简直就是按照科创板的定位进行量体裁衣。
其次,科创板已上市或注册企业中的”长三角”基因最重,”长三角”的科创板储备企业也数量众多。
“长三角”涵盖三省一市,分别是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截至12月6日,在科创板已经上市和注册完成待上市的公司共有68家,其中江苏12家、上海13家、浙江8家(安徽目前还没有),这三个省市所占比重超过48%。
这组数据能够充分说明”长三角”的科创优势: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2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国约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1/3左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研发强度均超过3%,这两个因素形成的结果就是,”长三角”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分别约占全国1/2和1/3,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创新共同体和产业集群。
“长三角”拥有的这些资源是其他地区所无法比拟的,这也是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要地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长三角”肩负着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任,也是推进更高起点改革和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的重要区域。在深化改革的愿景上,”长三角”与科创板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由此可见,”长三角”企业在科创板中占据较大比重,既是该区域科创企业发展现状的真实反映,也是该区域拥有优越的科创环境和条件的真实反映。”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愿景和科创板承担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试验田功能,都是历史赋予的使命,二者牵手之后,无疑会为未来发展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阎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