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证券法将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环节的重要性凸显。据了解,新证券法对于信息披露新设了专章,其中大幅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原来最高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同时,扩大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以及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证券法》对信息披露提出新要求,一是可以有效减少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让上市公司各项运作暴露在“阳光下”,是防范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发生的最有效机制之一;二是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是推动资本市场注册制和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更有效地推动资本市场的后续改革。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统计,截至2月27日,今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因信息披露违规而开出的罚单共有5张,其中处罚的类型有: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等。
“随着新证券法落地,信息披露将来的违法成本会大幅提高。”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重点就是要健全法制,上市公司有义务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类似违规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担保信息披露不健全不透明,长期以来都是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修订全面重构了信息披露制度,并通过大幅提升行政违法成本、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将对发行端准入方式的市场化调整形成有效制衡,全方位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我国证券市场在迎来发行体制市场化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监管,证券监管理念也将从行政化监管转向信息披露式的市场化与法治化监管,不断提高其监管有效性。
此外,陈雳认为,新证券法在信息披露方面,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和索赔安排,监管导向更重现上市公司主体行为,打击违规力度也较以往大幅增强,将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审慎和公开透明,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对投资者而言,真实、全面、及时的信息披露至关重要,投资者通过信息披露可以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保障自身利益,便于做出投资决策,实现预期投资收益;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披可以使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助于上市公司改善自身经营管理。”李湛说。记者 孟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