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16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如此密集地“敲打”涉嫌违法违规、特别是和财务造假有关的企业,传递出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零容忍,以及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的决心。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点名“财务造假”,要求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这是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最新要求,拉开了新一轮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的序幕。
财务造假行为,是以损害多数人利益为代价,为少数人换取不义之财,是资本市场上的掠夺,是对普通投资者的侵害。证监会近期公布了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有索菱股份、龙力生物等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的“老油条”,也有藏格控股串通上百家客户造假的“大手笔”,造假手段也多种多样——虚构海外业务、伪造回款单据、定期删改财务核算账套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些公司财务造假被揭露后,其二级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往往大幅走低,通过财报看好上市公司而投资的大量中小投资者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不仅侵蚀着市场的诚信,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必须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力度,正本清源,让市场参与者产生敬畏之心。今年3月实施的新《证券法》从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投资者的权利救济范围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失信所面临的各项风险。相比之前60万的顶格惩处,千万级别的罚款、实控人牢底坐穿的风险,是对严重财务造假行为最严厉的制裁,在认定行政责任的同时,新《证券法》还创设了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因财务造假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巨额赔偿提高了造假成本,不仅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更有底气,未来上市公司造假的成本也是水涨船高。
在对造假企业进行严惩的同时,有必要加大对公司财报审计机构的责任追究力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部分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丧失职业操守,没有发挥好“看门人”作用有关。部分中介机构收了费用就对财务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的还充当帮凶。对这种行为必须连带惩处,必要时可以淘汰一批中介机构,对有污点的从业者取消执业资格。只有出重拳,才能净化市场环境,让中介机构走到勤勉尽责的正路上来。
在监管的重压下,上市公司实控人和董监高应该清楚地知道,说假话、做假账只能欺骗一时,最终伤害的还是企业自身发展,得不偿失;只有讲真话、做真账,严格按照规定信息披露,不触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高压线,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凭竞争力吃饭,才能提高企业质量,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容不得违法行为扭曲价格信号,打击财务造假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重罚、高额赔偿等严惩手段将成为执法的常态化动作。可以预期,随着执法的进一步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市场环境将会加速形成,定能让财务造假公司无所遁形,让造假者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