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江苏银保监局披露,对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南京分行财务管理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显示,朱华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财务管理违法违规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对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朱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资料显示,朱华曾任浦发银行江宁支行行长、江宁地区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南京分行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
据报道,2019年1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朱华案一审判决,朱华在浦发银行供职7年时间里,共从银行骗取、侵吞资金210万余元,在其离开浦发银行后依旧从该行套取资金供自己使用。
此外,朱华利用担任支行长的职务之便,收受企业贿赂。法院一审以朱华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