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网站5月21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金额共25万元。
这不是江西宁都农商行首次被罚,就在前不久,4月21日,江西宁都农商行因存在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据公开资料显示,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孙灵为其法定代表人。
此次被罚的还有江西会昌农商行,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员工利用银行账户过渡、归集资金,被罚款人民币75万元。员工郭守炝利用本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被警告。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