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银行副行长的倪某,竟然沦落成为高利贷债务发愁的债务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判决书,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副行长倪某,利用私刻公章、假冒负责人、空壳公司开票等一系列操作,骗取多家银行合计43亿余元,其本人获利超11亿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裁判文书显示,被指控犯票据诈骗罪的被告人倪某,生于1981年10月。
2013年7月,其被任命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2015年3月18日,因该支行违规问题突出、贷款大量逾期等,倪某被撤职。
2015年11月12日,倪某被民泰银行开除。
倪某此前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在2018年8月8日已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在倪某服刑期间,于2018年10月22日被解回。
1.
/为还高利贷,
用“萝卜章”狂骗43亿/
裁判文书信息显示,2012年至2014年,倪某帮朋友借高利贷用于做票据转贴现业务,并从中抽头0.2%好处费。
至2014年8月左右,因出借的款项无法收回而背负数千万元债务。为填补资金缺口,倪某和他人商议做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套钱。
2014年下半年,倪某结伙多人预谋利用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的手段套取现金,后与洪某良等人共同伪造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基础文件、上级行的授权委托书等业务材料,私刻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公章、票据业务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通过鲁某雯或其他中介人员联系在其他银行私设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同业账户。
2015年1月和同年8月,倪某伙同洪某良、鲁某雯及其他中介人员,使用自己控制的无实际经营的公司虚构贸易,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再使用伪造的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13.6亿元。
贴现款到手后,倪某自己那部分钱主要用于归还高利贷债务,少部分以投资名义出借给他人。
在具体分工上:
倪某的同伙洪某负责刻制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公章、票据业务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并与中介人员联系;
同伙鲁某负责联系中介人员,去开设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同业账户;
而倪某本人,则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行长的身份参与交易,以及提供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相关材料、印章样式供洪某私刻。
除了票据诈骗13.6亿元,倪某等人还骗取银行资金合计29.203亿余元。
倪某于2015年3月被撤销了副行长职务。但是其利用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营业执照未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冒充该行负责人,从事骗取其他银行汇票贴现款的活动。
2015年4月至同年6月,被告人倪某多次伙同洪某良及其他中介人员,先由中介人员联系急需融资的公司,由该公司作为付款人,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给关联企业,再由倪某使用伪造的银行业务资料、业务用章,冒充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转入开票公司控制的银行账户。
开票公司收到贴现款后,除支付巨额好处费给包括倪某在内的中介人员外,占有使用绝大部分汇票贴现款。
在整起案件中,倪某等人共造成恒丰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等十多家银行经济损失合计23亿余元。
2.
/倪某等人的骗局环环相扣 /
法院认定,本案中,倪某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给持票人贴现,但该行并无资金直接支付贴现款,需要中介人员去找出资行,但出资行为规避风险,需要再找符合出资行授信要求的其他银行作为“过桥行”。
法院认为,本案中,无论有多少家银行参与其中,也不管这个交易链有多长,各节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均在一天内完成,待贴现款从出资行汇出,最终汇入开票企业后才实际交付汇票,均符合票据贴现一手交票一手交钱的本质特征。
本案实质上是由中介人员撮合,采用汇票贴现和转贴现的交易手段,利用倪某的身份假冒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作直贴行,再通过“过桥行”、出资行转贴现,由出资行实际出资,环环相扣完成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骗取过桥行资金的最终目的。
法院同时认为,在骗取贷款犯罪中,倪某经中介人员介绍,与出票人通谋,以直贴行的名义参与实施,如没有其假冒瓜沥支行名义作为直贴行参与其中,转贴行与出票人并无直接关系,必然不愿意作为直贴行参与票据贴现,且出票人未能找到直贴行,自然不会签发无资金保障的商业承兑汇票,故倪某在最终骗取银行资金起了重要作用。
判决书显示,倪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与前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责令倪某以违法所得为限继续退赔,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
3.
/ 多次被支行长“坑害”的民泰银行/
早在2019年,民泰银行就曾因支行行长的违规行为被处罚。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在2019年11月13日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涉“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等四项违法违规事实,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被浙江省银保监局罚款195万元。
两名直接责任人(沈新军、吴强)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均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
据民泰银行官网披露,该行原萧山支行行长即为沈新军。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5年,民泰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行长沈某、副行长谢某等人(均已判刑)合谋,与人内外勾结,以“借名贷款”的方式,从民泰银行萧山支行骗取贷款合计2.39亿元。
据报道,此次被罚是民泰银行时隔一年之后,再次收到受罚金额超过百万的罚单。
2018年10月12日,曾因涉“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不良信贷资产的非真实转让虚假出表”等七项违法违规事实,民泰银行被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罚款310万元。
4.
/民泰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87%
股权拍卖暂无人问津 /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5月的温岭城市信用社,2005年12月,该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正式更名为浙江银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该行启动了从诚信社向商业银行的转制,再次更为现名。其后历经多次注册资本变动,目前注册资本为38.11亿元。
4月10日,浙江民泰银行公布2019年相关业绩数据。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7.74亿元,较上年增加8.59亿元,增幅21.94%;实现净利润8.33亿元,较上年增加1.17亿元,增幅16.41%。
不过,民泰银行营业收入虽增加了8.59亿元,但净利润仅增加1.17亿元。从该行利润表可以看出,2019年,该行营业支出中的资产减值损失达11.05亿元,较上年增加5.13亿元,增幅近87%。
与此同时,民泰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均有所下滑,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滑0.57个百分点,为9.18%,资本充足率为11.45%,较上年下降0.18%,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20%,较上年末下降0.58个百分点。
2019年9月,民泰银行一笔400万股的股权在阿里拍卖平台上以评估价七折起拍,但最终以流拍告终。
2020年4月9日,阿里司法拍卖网显示,浙江民泰银行合计1.4亿股股权于4月23日以及4月27日开始拍卖。
▲图片来源:阿里司法拍卖网
而这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又再次下降,约为5666万元,更是在评估价的基础上打了5.6折。
综合自 |中国基金报、新浪金融研究院、新京报、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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